濁度被定義為“光學性質的表達,其導致光被散射和吸收而不是通過樣品以直線傳輸。”1簡單地說,濁度是相對樣品透明度的量度。它不是顏色。
圖1顯示了光束與未溶解的,精細分布的顆粒(稱為懸浮固體)的相互作用。當光束穿過流體樣本時,懸浮的固體在所有方向上散射光(360°球形)。光束強度的降低主要是由懸浮的固體散射光引起的。然而,溶解物質的吸收(顏色)也會降低強度,應通過手動或自動減去其效果來考慮。
如果使用
濁度計(參見本文后面的“調制四光束方法”以獲取詳細信息),或者如果將單獨的吸收光度計與
濁度計結合使用并減去其輸出,則可以電子方式完成。通常通過測量散射光效應而不是吸收效應來監(jiān)測少量懸浮固體,因為散射光,光電管檢測相對于深色背景的光強度的微小變化。缺點發(fā)生在較高的懸浮固體含量,其中多次散射限制了光電池接收的側向散射光的量。這種情況導致低于實際的濁度讀數。在懸浮固體濃度高于2000 ppm時,必須使用其他測量方法(如吸收)代替濁度測量。濁度測量提供了散射光量的讀數,并且不能與重量等效物直接相關,除非創(chuàng)建特定樣品的工作曲線。